搜 索    
项目主任

负责该项目的主任是天普大学毕斯利法学院法学副教授张默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王振民。

 

张默教授

 张教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以及宾州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张教授擅长《合同法》、《国际私法》、《公司法》以及《国际贸易法》。张教授曾为富布赖特学者,现为马里兰州与纽约州律师界的一员。
 

张教授在1998年进入天普大学任教前已在美国有数年的律师从业经验。他在费城和北京两地讲授《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以及《商业联合法》。张教授出版了《中国合同法:理论与实践》(Brill,2006年)一书,并已经在美国和中国的法律评论和期刊上发表了大量文章。

 

王振民教授


王教授1989年毕业于郑州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分别于1992年与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与哲学博士学位。作为中国宪法方面的知名专家,王教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成员。
 

王教授于1995年开始执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讲授《宪法》与《比较法》。王教授是天普大学、香港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以及法国艾克斯•马塞经济科学大学的访问学者。此外,在2000年和2001年,王教授曾为哈佛法学院的富布赖特学者。

王教授已经在国内外出版了众多书籍,发表了很多文章,还出席过很多有关中国法律规则的发展的地区和国际性会议,包括2003年夏季由天普大学主办的电子商务圆桌会议。王教授曾经两度获得清华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1999年他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项目副主任


Tarrant M. Mahony 教授

Tarrant Mahony教授是一名天普大学的副教授,是该项目的副主任。Mohany教授也是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亚洲区的知识管理和律师培训部主任。在此之前,Mahony就职于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和驻香港代表处。
 

Mahony教授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讲授《财产法》、《商业联合法》、《国家贸易法》以及《外国投资法》。Mahony教授主攻中国与国际项目财政的外国直接投资方面的律师事务。Mahony教授在美国、日本、台湾以及中国大陆的高校做过演讲,并且已经发表了许多有关比较法方面的文章。
 

----------------------------------------------------------
北京市 清华大学法学院 天普/清华项目办公室 100084   
Email: templelaw[AT]mail.tsinghua.edu.cn  请用@替换[AT]  
ICP 0507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