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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ham教授讲授《财产法》的基本课程,法律与发展,以及一系列有关针对东亚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法与学会的课程与专题讨论会。Upham教授1967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伍德罗•威尔逊公共和国际事务学院,1974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在1994年迁居到纽约大学前,他任教于俄亥俄州,哈佛法学院以及波士顿学院法学系。
Upham教授花了很长时间在亚洲很多院校,包括在1997年他曾经是日本基金会会员、日本同志社大学的访问学者,1986年是日本上智大学的日本学术振兴会的研究人员,2003年是北京清华大学的访问学者。他会说汉语、法语和日语。他的学术成就主要是有关日本的。1987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书“Law and Social Change in Postwar Japan”荣获Thomas J. Wilson 奖。该书一般被视为是当今日本法律的社会和政治地位的标准参考资料。最近,他开始研究中国的法律和社会,并著有论著。2005年在《耶鲁法律杂志》发表了"Who Will Find the Defendant if He Stays with His Sheep? Justice in Rural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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