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9年1月31日,邓小平先生获得美国费城天普大学名誉法律博士学位.
1997年11月江泽民主席访美期间,曾在费城会见了天普大学校长彼德•拉雅歌先生,江主席十分赞同拉雅歌校长关于天普大学与中国大学在北京联合举办美国法律硕士项目的设想及计划。1998年6月5日下午,江主席又在北京中南海接见了由拉雅歌校长率领的天普大学代表团,并赞扬中国大学与天普大学的合作项目将有助于为中国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级法律人才,并称其“承担着在中国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崇高任务”。
1999年,应中国政府的要求,美国天普大学在北京正式设立了法学硕士项目,主要为中国的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法学专家和律师提供美国法律及国际法律的教育。本项目现在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承办,是中国教育部批准的第一个外国法学学位教育项目。
从项目创办以来至2007年底,共有名55法官、43名检察官、43名政府工作人员和80名律师及公司法务人员参加了本项目的学习,并在毕业后运用从天普学习到的知识在他们的岗位上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学位办公室项目评审团成员对项目高质量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和学生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非常明显天普/清华法学硕士项目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该项目在推动中美法律交流、提高中国法学专家水平、帮助中国完成WTO的要求以及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建议该项目在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并希望能越办越好。”
   
|